云律网友咨询:体重280斤店员被殴打拒不还手,对方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8月9号,陕西西安的刘某在扫共享充电宝时,由于不会使用便开始用脚踢打撒气。此时,店员对他进行言语阻止,没想到刘某竟然殴打了店员。据了解这名店员体重280斤,只因怕被认定为互殴,便一直没有还手,任由刘某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首先,涉事男子因为取不到充电宝,再加上手机没电,为发泄情绪,殴打李先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没事找事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警方可以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次,从民事角度而言,刘某殴打店员属于侵犯店员身体健康权的行为,依法应当向被殴打的店员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目前,警方已对刘某处以十五日拘留,而店员则可以要求刘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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