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07-25 11:4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今天2月份在一家公司入职,入职时只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三个月过后试用期也过了,一直没找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到8月15号来找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要求我把劳动合同生效日期改成入职时间,公司也一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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