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07-25 12:0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最近预购买一套新建房子,销售告知车位是人防车位。现在要求签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70年),并缴纳10万的转让金。想了解一下:1.这个转让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是否承认这个协议2.签署协议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1、人防车位只有使用权,无权转让所有权;
2、是否有效转让,关键看开发商对车位是否有合法的所有权;
3、协议中的条款需要律师线下了解具体内容后方可做出判断哪些是有利,哪些是不利的。人防车位的转让建议参考《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9年第15次法官会议纪要《人防车位的归属与利用》中载明:“人防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一种现实存在形式,本质属性为国防战备设施,应当归国家所有。但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建设,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人防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投资者可以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人防车位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该条法律规定,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和管理、收益权是分离的,开发商投资建设了小区的人防工程,其人防车位的管理、收益权依法归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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