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两男子禁钓区用活泥鳅钓鱼获刑,这是为何?

07-25 11:4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两男子禁钓区用活泥鳅钓鱼获刑,这是为何?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刘某和段某是资深“钓友”,两人经常相约在各地野钓。2022年10月,两人在绵阳市盐亭县梓江河段使用活饵(泥鳅)钓鱼,共计钓获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41.69千克。接当地群众举报,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其实这是因为他们使用的鱼饵竟然是我国《渔业法》明文禁止使用的活饵——泥鳅,活泥鳅钓法是利用泥鳅在水中不断的挣扎扭动来吸引大型鱼类咬勾,这种钓法对于渔业有着极大的危害和隐患。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除了“活饵钓鱼”,还有六种常见的钓鱼方式也属违法行为。1.电鱼:使用电力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2.毒鱼:使用有毒物质毒杀或毒晕渔获物进行捕捞。3.炸鱼:使用爆炸品爆破产生的冲击波击杀或击晕渔获物进行捕捞。4.光诱捕鱼:利用鱼类的趋光习性,用灯光诱集后进行捕捞。5.“涸泽而渔”:利用工具阻断河道,将原有河道水抽出,从而捕捞渔获物。6.可视钓鱼:在钓具上增加可视设备,提高钓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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