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女子被狗撕碎左脸缝了500多针,应找谁索赔?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近日,温州一中年女子的脸部被狗咬伤,送到温州市中心医院百里坊院区救治,共缝了500多针。应找谁索赔?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民法典》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换句话说,饲养动物侵权责任中,不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其饲养、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就需要承担责任。而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是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但是若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比如藏獒、德国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