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用辣椒油做活络油,构成何罪?

07-25 11:2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用辣椒油做活络油,构成何罪?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黄某霖等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黄某霖通过网络购买生产设备及原材料,雇佣他人在福建省莆田市使用辣椒油、热感剂等非药品灌装生产假冒黄道益活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何为假药?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具体而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形均为“假药”。本案中,辣椒油、热感剂等作为原料,不符合生产黄道益活络油、无比滴液体的成分规定,属于假药。

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制造、加工、配制、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本案中,黄某霖通过雇佣他人在莆田使用辣椒油、热感剂等,利用灌装生产假冒黄道益活络油、无比滴液体,正是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即生产、销售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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