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弄?

07-25 11:2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弄?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工作南京,已签订3次1年期合同。第三次快到期。那这种情况是要求赔偿还是补偿?若是补偿,那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明确不续签情况,可以要求什么补偿(有没有+1)。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从你说的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分析,你的情况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你愿意继续工作,建议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果你不愿意继续工作,建议你在合同到期日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公司已经通知不再续签合同,依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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