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网络造谣,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今年8月份,嫌疑人杨某某在浏览自媒体过程中,发现一篇涉及“中国旅游团在日本吃海鲜”的虚假信息,认为这是热门话题,加工加工发布,可以吸引流量。于是,杨某某在未核实信息真伪的情况下,摘取了该信息部分段落内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第一,民事责任: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侵权者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二,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三,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对于构成侮辱、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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