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能强制执行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业主将建设露天蓝球场发包给个人,承揽人拖欠我们的劳动报酬,由于承揽人与发包方发生争议,现在还有约百分之十的扫尾工作也处于停工状态,主体工程业主已投入使用,承揽人预支了部分工程款,由于工程还未完工,有百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0条规定: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故,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发包方对未完工的工程款停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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