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未成年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对他人实施校园欺凌的,其年龄多少岁需要自行承担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未成年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对其他同学实施校园欺凌的,除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外,此未成年学生年龄达到多少岁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有三种情形:
1、不满14周岁,属于完全无刑事行为能力,不对任何刑事案件负责;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对刑法规定范围内类型的犯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3、年满16周岁,对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或者过失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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