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婚内多带带名字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配偶签字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婚内一个人名字的全款房直接过户给子女,需要配偶签字吗?不让配偶知晓是否违法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您的描述及咨询问题解答如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即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不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依据法律规定,需要配偶同意(签字);如果是个人婚前财产,法律理论上处置财产时候不需要配偶同意(签字),实践中以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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