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饭店未上茶水顾客误把酒精燃料当水喝,饭店要担责吗?

07-25 12:14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饭店未上茶水顾客误把酒精燃料当水喝,饭店要担责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刘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饭店就餐。在多次向饭店要求提供茶水未果后,刘先生看见吧台有一个水壶,样式与饭店提供茶水的其他水壶一模一样。于是,便将水壶带回了饭桌。但刘先生饮下后顿时感到胃部和食道有灼烧感,询问饭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饭店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疏于管理,将易燃物品搁放在就餐环境中,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同时,刘先生身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事物应具有分辨能力,放置燃料酒精的圆壶外有模煳的提示标志,刘先生疏于观察、直接饮用,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法院认定刘先生承担20%的责任,饭店承担80%的责任,判决饭店赔偿刘先生各项损失58489.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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