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小伙醉驾载女友双双车祸身亡,共饮者有责任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段某与林某、代某、山某相约去KTV歌城玩耍唱歌。在唱歌的过程中,段某与林某、代某都喝了酒。结束后,段某驾驶摩托车载女友山某返回,途中不幸撞上电线杆发生交通事故,段某及其女友山某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正常的共同饮酒行为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不受法律干涉。但是在他人饮酒过量的情况下,共饮者有提醒、劝阻、通知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护、照顾和护送并确保人身安全的义务。若共同饮酒人未充分履行义务,致使受害人酒后遭到人身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林某、代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晓段某刚买的摩托车、无驾驶证、驾车技术不好,在段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仍未进行有效制止,放任危险的发生,显然未对段某尽到合理限度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林某、代某分别向段某家人赔偿4.5万元、2.7万元。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