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车主骑新买电摩摔骨折销售商,谁担责?

07-25 12:1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车主骑新买电摩摔骨折销售商,谁担责?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秦某以2200元的价格从吴某处购买电摩一辆。后来秦某在驾驶该电摩时因车胎漏气导致跌地受伤,致右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不构成人体损伤伤残。秦某遂将吴某、飞驰公司、奔马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因秦某与吴某提供的证据均无法指明该车的生产者,故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依法应由销售者来承担责任。而案涉车辆在购买次日即出现轮胎漏气的情形,导致秦某骑行过程中倒地受伤,车辆质量显然不符合国家标准,应界定为“缺陷”产品,且该缺陷与秦某的受伤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关系。而且秦某购买的电动摩托车车身标识和使用说明书上为“奔马”,但车辆铭牌、合格证、一致性证书上均显示品牌为“笨马”,吴某作为销售者其行为存在欺诈。但因秦某无证骑行电摩上路,发生事故其自身亦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吴某返还秦某购车款2200元,并赔偿秦某三倍电动车款6600元及因伤造成的损失5万余元。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