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房子的产权归谁?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三十年前的顶账房没有收据,没有合同,什么手续都没有,怎么证明产权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果您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建议可以通过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证明并找两个以上邻居做证人证言,最好是同原房主补签合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主,建议办理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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