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女儿起诉母亲归还安置房产权,法院如何审理?

07-25 12:22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女儿起诉母亲归还安置房产权,法院如何审理?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10年11月,林某英、徐某平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产权归当时仅有11岁的徐某琳所有,房产证由林某英的父母保管,抚养人即徐某平享有居住权。二人协议离婚后均再婚。2017年,案涉房屋被拆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林某英、徐某平协议离婚并约定房屋产权归徐某琳,该条款作为离婚协议的组成部分,夫妻双方应实际履行。虽然林某英辩称置换后的房产并非离婚协议上的案涉房屋。但案涉房屋物权已因政府征收并依据相关协议置换为安置房,其不动产物权权利应及于置换后的房产,依法应归徐某琳享有,遂法院判决徐某琳享有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