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下雨天触电因电业局使用铁杆架设电线触电身亡,电业局是否全责?

07-25 11:37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下雨天触电因电业局使用铁杆架设电线触电身亡,电业局是否全责?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今天一直下雨,路面上很深积水,胡同口处积水里有电业局架的铁杆子,上面搭的电线,已经在那很长时间,有个人(此人有父母,有孩子,家中顶梁柱)回家必须要从胡同口过,回去的时候踩到铁杆子边上的积水,触电死亡没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可以主张电力局全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害责任】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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