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KTV涉让未成年有偿陪侍被立案,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15岁女孩丹丹在成都一家KTV内从事有偿陪侍工作。2023年8月26日,丹丹酒后从该KTV所在商场三楼跳下,重伤入院。涉事KTV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被立案侦查。据医院出具的“住院病情证明”,丹丹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以营利性为目的的陪侍提供条件。涉案KTV不仅向顾客提供有偿陪侍,更安排未成年进行有偿陪侍。目前该KTV已被警方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组织未成年有偿陪侍,实际上是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按照《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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