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女子退货被拒4个月狂退277支口红,是否合理?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悦悦在甜甜注册的美妆店铺内下单购买了一支唇釉,后要求退货退款。甜甜收到退货包裹后,发现唇釉已经被使用过,影响二次销售,便拒绝了退款要求。接下来的四个月里,悦悦在甜甜店内陆续购买了277件商品,之后便退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虚假事实或行为恶意退货。本案中,悦悦因第一次退货被拒后与甜甜发生“摩擦”。此后在甜甜的店内频频下单,又频繁发起退款,下单的次数多、数量大,同时在多次对商品作出差评后,已经不符合正常消费者的行为特征。结合悦悦在双方的沟通中提及的“所以我记着呢”“我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等言论,悦悦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法规,主观上存在恶意,已经构成了对商家合法权益的侵害。最终法院判令悦悦立即停止恶意下单的行为,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