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人员离职带走客户资料,自己开公司,公司是否可以追责?

07-25 11:4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人员离职带走客户资料,自己开公司,公司是否可以追责?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公司销售一名,离职只交付部分客户资料,带走本公司部分客户资料。离职第二天就用自己筹备的公司签订合同。这个公司是否可以追责?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需结合您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的竞业限制条款,如有则适用上述法律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违反则有可能会被公司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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