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出借方是否需要证明收款方确实已经收款?

07-25 11:4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出借方是否需要证明收款方确实已经收款?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是出借方,借了钱给别人,现在想咨询一下,我是否需要证明对方已经收款?转账的时候都是微信的转账记录,对方已经收款..如果需要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方面的材料去证明?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借款已经支付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您可以提供上述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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