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可以通过遗嘱获得房屋完全居住权吗?

07-25 11:27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可以通过遗嘱获得房屋完全居住权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两老人为再婚家庭,丈夫老刘去世前在遗嘱中表示除出租、再婚、买卖等有违夫妻关系的情形外,妻子王老太享有房屋的居住权,否则女儿小刘有权收回居住权。然而老人去世后,女儿未遵循遗嘱内容,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本案中,依据遗嘱内容,王老太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限,但排除了其出租等营利行为,说明老刘为王老太设立居住使用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利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老刘生前与王老太共同居住于涉案房屋,老刘为王老太设定居住权,有为再婚老伴老年生活安定、避免劳累奔波的考量,应予尊重。因此,王老太可以取得房屋的完全居住权。小刘作为房屋继承人,有义务配合让渡居住使用权益。法院在依法审理后,确认王老太对于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小刘于房屋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王老太办理居住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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