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土地承包发包人是否为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07-25 11:2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土地承包发包人是否为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您好律师,我们村村委会按人头分配了土地。《民法典》第366条提到了发包人,请问发包人是不是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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