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多次辱骂,并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该怎么办?

07-25 11:52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多次辱骂,并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该怎么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对本人进行电话辱骂,报警之后不了了之,动手打人说,情节较轻,对本人直系亲属进行辱骂,干扰本人正常生活,捏造不良事实,寻衅滋事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您所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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