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一岗多职该怎么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公司为了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本来一个岗一职,后来想要变成一岗多职,并且劳动报酬和时间不变,增加的内容与劳动合同叙述岗位完全无关。请问我该怎么办?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您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需要对工作量的增加进行举证,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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