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男子购买290平商品房,结果108平是储藏室,房地产公司要赔偿吗?

07-25 10:56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男子购买290平商品房,结果108平是储藏室,房地产公司要赔偿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厦门一男子阮先生买了一套290平米的住宅,交付时却是182平米的住宅与108平米的储藏室,所以阮先生认为房地产商构成违约,遂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违约金。房地产公司却认为阮先生投机取巧,遂拒绝双倍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储藏室面积接近三分之一,房地产公司该赔偿吗?

在此案中,涉案房屋面积争议是由于储藏室部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的,而非是开发商故意缺斤少两;而对于储藏室部分无法办理产权这一点,也非是开发商故意造成的,而是政策调整导致,所以如果对开发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不公平的,因此法院最终没有支持阮先生要求双倍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国家对储藏室公摊面积没有规定标准,开发商收取储藏室的公摊面积不合理,储藏室没有产权证一般可以认为是开发商作为促销手段赠与业主的,但肯定已经计入共摊。一旦到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的不一样,就应该找开发商协调。

房子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积不符怎么办?

如果“确权面积”也就是“合同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产生差异时,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就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差价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房屋面积不仅关系到房款的多少,最重要是关系到房屋所有人居住面积的大小以及产权证上的登记面积。建议当事人谨慎对待房屋确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要认真比对各种面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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