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花钱购买的短视频账号,被卖家“扣留”该怎么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23年5月1日,原告阿铭在网上向被告阿虎购买短视频账号,双方通过网络签订《转让协议》。协议内容约定,合同签订当日阿虎将短视频账号转让给阿铭,价格为13950元。同日,阿铭向阿虎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汇款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典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本案中,阿铭与阿虎签订协议后,阿铭已按约定向阿虎支付款项,但阿虎没有交付短视频号,也没有履行退款义务。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阿虎退还原告阿铭货款13888元。在此提醒大家,为防范风险以及自身财产的安全,虚拟财产交易要走官方渠道进行交易,如果选择私下交易也应当签订正式且完备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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