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拆迁协议是他人代签,是否写代签人的名字?

07-25 11:23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拆迁协议是他人代签,是否写代签人的名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当年房子拆迁,拆迁协议是女婿代签的,现在要办房产证,请问必须写女婿的名字吗?不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具体要看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代签协议生效的前提,必须有房屋权利人本人的授权许可。这时一般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甚至需要在当地进行公证,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委托事项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委托书仍然需要房屋的权利人签字。房子拆迁时的房子是谁的,一般在拆迁后的房子就是谁的,您女婿替您代签,本质上还是您的房子,因此,您可以变更为您的名字,建议您咨询下相关登记部门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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