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乘坐“顺风车”发生事故,该由谁“买单”?

07-25 11:3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乘坐“顺风车”发生事故,该由谁“买单”?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方女士通过群发消息希望搭顺风车到某地,吴先生在群里看到消息后答应,并在第二天拉着母女二人前往目的地。然而行驶途中吴先生突发疾病导致车祸,车上司乘4人全部身亡,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属意外。方女士家属将吴先生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应由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马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但马某与朱某系同学关系,朱某搭乘马某的电动车上下班,属"好意同乘"行为,为肯定行为人乐于助人的精神,在驾驶人无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好意同乘"的双方应共担风险,故马某实际只需承担10%赔偿责任。无偿搭乘作为一种好意施惠行为,属于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范畴,若发生交通事故后让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利于传统美德的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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