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男子转卖他人手机号获利,涉嫌什么罪?

07-25 11:4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男子转卖他人手机号获利,涉嫌什么罪?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23年4月至8月期间,李某为牟取暴利,在明知他人使用手机号码从事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收购多组手机号码在网上非法转售,李某通过QQ账号将收购的手机号码、号码所有人姓名、身份证信息发送给犯罪分子,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95766元上缴国库。对于被告人李某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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