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试用期未交社保能否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金

07-25 12:02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试用期未交社保能否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金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请问,我2020年4月1日入职,合同约定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公司在试用期没有为我交社保,只在转正后才开始交社保,我可以以试用期未交社保为由,根据劳动法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保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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