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全款购买了车位,开发商不给认购书。

07-25 11:14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全款购买了车位,开发商不给认购书。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21年6月12日,全款买了车位,当时我方签了认购书要求拿回一份,对方借口回去盖章,没有给我,直到现在还没有给我!我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呢?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您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合同,双方协商处理问题。同时可以结合自己过去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转账记录等内容确定书面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重要事项,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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