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关于担保人有效期6个月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民间借贷,我是被借款方,去年12月是约定的还款日,借款方一直拖着未还款,有担保人。想问一下起诉的话是不是过了约定还款日6个月后担保人就不用有连带责任了?还是说我至今一直有对借款方和担保人的催款记录,基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首先需要看担保人约定的担保责任类型及担保期限,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综上,如果您与担保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字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后,您去劝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如果双方约定了担保期限,则您在该期限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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