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未成年孩子私自购买手机,卖家应不应该给退?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两个均为成年(13岁11岁)的孩子,偷偷拿了家里的钱去手机卖场买手机,卖场人员未询问是否是家长让买的就卖给孩子了。孩子一出卖场就把手机合格证包装等资料丢掉了。后来家长找到商家要求退费,但是卖场人员不同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不合理。
《民法典》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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