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开发商租赁平台违法吗?

07-25 11:4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开发商租赁平台违法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购房时开发商向业主租赁连通房屋平台,并收取大额租赁费,业主搭建阳光房被定违建要求限期拆除,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平台租赁费及损失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本案中,房屋连通平台通常属于业主共有区域,开发商无权出租并收取费用,签订的租赁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租赁费用,协商不成的可以前往法院起诉。
3.关于赔偿阳光房损失的问题,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或您有证据证明其保证连通房可以用来建造阳光房等情形,您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否则,将连通平台建造成阳光房属于您自主行为,损失自担。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