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能否获得补偿?

07-25 11:43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能否获得补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市区非农村宅基地,签购房合同但一直没过户。房子还在原房主名下。无法过户的原因已确定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房管部门不能办理过户。但房子实际已经由买方使用多年。如遇拆迁,补偿会给到谁?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个人认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被征收人指征收行为的的相对人,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个人认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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