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生产、销售违禁减肥药涉嫌何种犯罪?受害人怎么提出赔偿?

07-25 11:1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生产、销售违禁减肥药涉嫌何种犯罪?受害人怎么提出赔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江苏一女孩为保持身材吃减肥药,不料买到假药,服用后患上精神分裂症。女孩妈妈报警后,警方锁定并抓获非法减肥药生产者应某。经查,应某通过制假售假非法获利90余万元。最终,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据了解,西布曲明属于国家管控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长期服用会对人体的心脏功能和神经系统造成损伤,严重者会致命,已经禁止生产。被告人明知减肥药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西布曲明,但仍然进行生产、销售,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的,至少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为本案造成了女孩精神分离的严重后果,因此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受害女孩怎么要求赔偿?

涉及人身被侵害的刑事案件,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的方式是: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然后记录在案,在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如果达成了赔偿履行的协议,附带民事诉讼将不再被接受,但有证据证明违反了自愿原则的除外。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且系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精神损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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