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幼儿园下个月即将注销,但我们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应该给我们遣散费吗?

07-25 11:5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幼儿园下个月即将注销,但我们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应该给我们遣散费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们幼儿园在下个月会被转给其他人,领导通知我们现在的幼儿园会注销掉,我们要跟新来接手的单位重新签一份劳动合同,那我们之前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好多年的工龄不就没有了吗,听意思也是什么补偿都没有,请问这种情况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维权方式:您可以向幼儿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幼儿园的上述行为,请求协调处理。您也可以向幼儿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幼儿园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证据材料;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幼儿园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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