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产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由谁承担?

07-25 12:0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产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由谁承担?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职工产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由谁承担?法条依据是什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产假期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社保和公积金仍然按照正常规定缴纳,即单位和个人按照各自应承担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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