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保险推销员的欺诈行为,能否追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是网约车司机,前天有人打电话来问我保险买了没有,我说还没有。他说那就加微信,给我报个价。然后就加了微信,他发给我的报价单是中国人寿的,在之后交流中,我反复的问他,商业险是中国人寿的吗?他回答肯定是。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欺诈的构成有四个要件: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事实;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欺诈具有不正当性。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且有相关证据,可以起诉(或依约仲裁)主张撤销合同,并主张赔偿相应的损失,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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