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赠予的房子能否要回?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离婚前房子赠予了女儿,离婚后女儿不让父亲在房子里居住,房子没有房产证(是村里的房子),但是在民政局写了协议,盖了章的,现在房子还能要回来一半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可以撤销。农村的房子需要看看有没有去村里办理过登记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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