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债务会不会算成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假如我和对象领证以后,对象父母找他舅舅借了一笔钱,然后给到我对象,然后我们用这笔钱买房,这个债务会不会算成夫妻共同债务?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结婚后女方父母借钱给你们买房,这笔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多个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女方父母借钱买房,并且这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父母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与。但如果存在其他证据表明父母出资的部分属于借款性质,那么该借款应当属于双方共同债务。此外,还有两种例外情形需要注意: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