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有精神病史无偿还能力,作为家人有义务代还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弟弟有四年精神病史,目前也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最近我妈接到催还电话说是我弟借了贷款,但是我弟目前的状态无法正常思考,更没有工作能力和偿还能力。请问作为家人(父母兄弟)有没有义务代替他偿还贷款。如果长期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如果你弟弟有精神史,是否做了精神鉴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那么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家人对你行为产生的后果无法律责任。如果你弟弟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你弟弟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或成年子女)可以对他的借款行为进行追认或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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