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虽然农村土地不可以买卖,但是可以依法转让,需注意这是转让土地经营权,不是所有权,受让方也不能私自进行土地的买卖。另外,土地转让也存在很多的限制条件,比如土地的用途性质不能进行改变、必须符合转让身份、有较高的收入来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