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签订的合同,与实际合同不否,是否是欺诈消费者?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年初订的婚庆,婚庆和酒店有合作,酒店订的二楼,刚开始婚庆公司是可以布置自己喜欢的场景的大概一万块钱左右主持人都选好了,后来有时间去选布置告知我们二楼要重新装修,要一万六七而且不能自己选布置,然后让我们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婚庆公司并没有对自己提供的服务作出欺诈,其只是提供服务涉及的信息,让您作出选择。
2、您已经和酒店商量定了四楼作为您婚礼现场,酒店临时装修,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如果酒店拒绝给您赔偿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如果酒店并没有装修,而是给其他人使用或者只是婚介公司的托词,您可以主张婚介公司欺诈,并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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