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欺软怕硬!男子地铁拳打女子,该受何处罚?

07-25 11:44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欺软怕硬!男子地铁拳打女子,该受何处罚?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一位大姐在地铁上因乘客太多不小心踩了一位坐着的男子的脚,万万没有想到,男子对着大姐就是一拳,还准备继续殴打。这时一位大哥走到男子旁边,控制住男子的手,对男子说,你敢打我吗?你打得过我吗?随后男子不吭声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或六十岁以上人;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

若是殴打他人并造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判刑。

制止男子的人算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是指为使自己或他人免于遭受现时的不法侵害而有必要进行的防卫,从法律上来说,大哥为了保护女乘客的利益挺身而出,制止男子的违法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受到奖励。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因此即使给侵害人造成损害,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防卫人错误认为存在政党防卫情况(假想防卫)或者防卫超出了必要限度,应当适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侵权责任。这里“适当”是指仅对“超过防卫限度行为所引发的损害”承担责任。

虽然说打击别人在法律中是被绝对禁止甚至会被处罚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面临危害自己的情况时不能采取某些适当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而因为这些保卫的行为而造成被人的财产或者人体上的伤害的,民法典的规定就是减免了这种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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