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收房前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07-25 11:2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收房前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开发商在预售时的宣传册中写有小区周边规划有三甲医院,收房前发现该宣传为虚假宣传,政府部门网站也查不到此规划,是否可以因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解除购房合同?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宣传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虚假宣传所产生的诱导作用足以影响购房者对房产价值大小及是否购买的判断,继续履行合同,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显失公平,会给购房者造成巨大损失的,按照实际情况,可认为开发商作出虚假宣传,恶意引导消费者,误导消费,以致使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据此,如果开发商在预售时的宣传册中写有小区周边规划有三甲医院,收房前发现该宣传为虚假宣传,政府部门网站也查不到此规划,该规划足以影响您对房产价值大小及是否购买的判断,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已不符合您签订合同之目的,您有权以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