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女子网售河豚鱼干后被买家索赔,职业打假人有权要求赔偿么?

07-25 11:42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女子网售河豚鱼干后被买家索赔,职业打假人有权要求赔偿么?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江苏南通,孙女士在网上卖了250袋河豚鱼干,总价23750元,不料买家郑某刚刚买到手,就以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隐患、未注明保质期为由,向孙女士索要10倍赔偿237500元,孙女士因为认为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购买者在食品、药品领域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并未对购买者动机、知假买假情形作出限制性规定,知假买假者、职业打假者仍可依法主张十倍价款赔偿。

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只要食品确实出了质量问题,那即便对方真的是职业打假人,卖家也不能拒绝赔偿。当然如果说行为人是故意靠索赔牟利的话,那法院是不会支持其索赔请求的。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如实提供入网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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