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员工奔丧请假4天被扣3000元工资,违法吗?

07-25 11:4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员工奔丧请假4天被扣3000元工资,违法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李小姐是一家公司的一名娱乐主播,按照她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每个月应该支付给她的保底工资为4000元。上个月,因为奶奶病危、去世,李小姐回老家看望并悼念,超出了一天假期,没想到公司竟然因此要扣除她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答案是违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奶奶去世是不享有丧假的。但是除了丧假外,劳动者也是享有年假和事假的;所以对于李某回家几天请的假,完全是可以算作是事假或者年假的。

本案中,李小姐即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请假日期超出一天,但该员工确实在之前已经向公司报备过,公司以此为由扣除员工一半以上的工资不符合法律和员工管理制度的规定,所以李小姐对此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工资?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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