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男子偷母亲50万打赏女主播,这种情况能撤销赠与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李某离婚后与儿子周某夫妻共同生活,周某和妻子承诺会对母亲尽赡养义务。李某遂将她已缴清保费的理财险保单和30万现金相赠,并变更保单投保人为周某。周某却退保取出50余万购买游戏装备,打赏女主播。得知情况的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本案中李某将理财保单与现金赠送给周某,周某承诺会赡养母亲,二人之间形成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而我国《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周某将母亲的保单退保,私自挥霍母亲50万养老钱的行为就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李某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最终法院给予了支持。
如果没有承诺,还应该赡养母亲吗?
即使没有承诺,周某也有义务赡养母亲李某。
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如果有赡养能力,并且具有赡养条件,依然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子女赡养义务体现在: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